
对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如何组织,《政府采购法》只是规定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具体怎样操作才能让单一来源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质量有保证,且价格合理呢?
广西、海南、湖北三地都明确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执行,主要包括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公告及备案、组织履约验收等。同时强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有关法规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制没有明确规定。应与采购人充分沟通,了解项目需求,拟定商务、技术条件、拟定合同条款,编制了完整的采购文件。除了可以参照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外,可以重点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标的成本分析、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供应商据此编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从而使采购人员掌握更多资料,更好地分析标的价格合理性,在协商会议上掌握协商谈判的主动权。”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辽宁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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