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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监管局:坚持“三个注重” 扎实开展中央财政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08:55

黑龙江监管局:坚持“三个注重” 扎实开展中央财政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为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更好落地见效,黑龙江监管局认真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坚持“三个注重”,扎实开展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推动财政资金更好发挥效益,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注重规划统筹,夯实评价工作基础 

  黑龙江监管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做实做细绩效评价准备工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全心投入,为做好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打下坚实思想基础。二是深化政策理解。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能力建设,以《深入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为题举办处长讲坛,提高全局党员干部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参评人员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研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制度,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评价标准,指导绩效评价工作实践。三是细化方案实施。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优化流程,结合黑龙江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重点关注哈尔滨市等区域中心城市,关注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新增加项目的实施效果,细致梳理评分流程及标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 

  二、注重过程把控,提升评价工作质效 

  黑龙江监管局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打好资料审核、现场核证和评价打分“组合拳”,切实提升评价工作成效。一是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主动向财政部相关司局汇报沟通,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把握评价要求,保证正确的工作方向。另一方面,密切与地方财政、住建部门的联系沟通,列出材料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做到深化共识、压实责任、同题共答,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二是“资金流+项目流”双线穿透,做实评价结果。沿着中央专项资金拨付路径,通过查阅凭证、比对台账、现场踏勘等方式,对资金分配、工程进度、质量验收等关键节点实施重点核查。走入社区深入群众,实地勘察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了解受益群体的真实感受,客观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把评价关口。在梳理全省自评情况和实地抽查核验基础上,严格按照评价标准,逐项进行量化评分。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和受益群众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真实反映资金使用绩效,为财政部和相关管理部门分配资金、优化调整政策提供参考。 

  三、注重结果运用,落实评价工作成果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既是民心工程,也是稳投资、促消费和惠民生的重要举措。黑龙江监管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部党组部署要求,以促进项目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为目标,努力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评调结合。围绕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建议,上报专题材料,将成果转化为完善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的实际举措,更好地推进黑龙江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是坚持查改并重。推动“评价—反馈—整改—提升”机制建设,针对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及时提出完善意见,督促责任部门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形成监管闭环。三是坚持长效监管。构建全流程穿透式监管体系,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从“资金投入”向“效益产出”转型。充分发挥财政日常监管机制效能,针对评价过程中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持续跟踪问效,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惠民政策落在实处,增强广大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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