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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监管局:聚焦“三个环节” 全面加强教育领域转移支付监管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08:32

厦门监管局:聚焦“三个环节” 全面加强教育领域转移支付监管工作
  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成教育强国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愿望,是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先导任务、坚实基础、战略支撑”。为更好发挥财政部门在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为建设教育强国贡献财政监管力量,厦门监管局聚焦“夯基础”“促规范”“提质效”三个环节,全面加强教育领域转移支付监管工作。

  一、夯基础,做细做实转移支付资金“事前”审核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动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厦门监管局全面落实财政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把做好资金申报审核作为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的重要抓手,坚持高位推动,从处室分工、人员安排、任务布置、与地方协同等方面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吃透政策文件。中央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等方面,以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持地方发展教育事业。厦门监管局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组织相关审核人员研读教育领域各项政策及每一类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办法,吃透政策文件精神,夯实业务能力基础。三是聚焦审核重点,高效完成审核。以全面的案头审核为主,有针对性的现场抽查为辅,对地方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的转移支付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准确把握不同资金、补助经费的审核口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把关,重点稽核业务数据指标和资金申报数额,同时客观反映地方配套政策实施、资金使用效果等情况。与厦门市财政、教育部门就审核意见进行充分细致的沟通,做细做实转移支付资金“事前”审核,充分发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和示范效应。

  二、促规范,做深做严转移支付资金“事中”监控

  一是完善制度办法,强化内部控制约束。按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相关制度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厦门监管局预算执行监管具体操作规程,明确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和内容,细化预警提示、抽查核实、督促整改、争议处理、定期报告等环节的工作流程,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为开展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工作提供了有效遵循。二是利用监控系统数据,做好日常监管“基本功”。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日常监督力度,对教育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发现不合规支出,每月对疑点问题开展现场核查。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推进本地区监控模块建设,及时沟通反馈日常监控中发现的异常数据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数据分析利用,积极参与本地区预警规则制定,促进系统功能与数据质量共提升,提高日常监管效能。三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以专项监督助推资金规范运行。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专项行动。例如,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开展专项核查,按照“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原则,以监控数据信息为基础,现场核实查证资金管理使用疑点线索和关注事项,重点核查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纠偏,强化过程监督属性。同时,根据核查情况撰写专项核查报告,针对核查发现问题提炼典型案例,梳理政策建议,向财政部相关司局报送。

  三、提质效,做精做实转移支付资金“事后”评价

  一是科学开展绩效评价,不断优化工作方法。一方面,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比如,对厦门市学生资助政策开展全生命周期评价,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案卷研究、驻点调研、走访问询、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对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另一方面,自主抽取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审核,加强对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监督,助推中央资金使用提质增效。二是坚持评调结合,为完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在科学开展资金评价工作的同时,注重对转移支付政策制定、相关部门落地执行、政策实施效果以及实际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从完善政策、推进实施以及补齐短板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报送相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三是抓实问题整改,持续做好“下半篇文章”。建立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工作的监督。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地方相关主管部门抓紧整改落实,做到“举一反三”,持续跟踪问效。同时,将评价整改落实情况与项目资金申报审核、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闭环回路,持续增强财政监管效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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