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努力提升财政监督透明度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08:54
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努力提升财政监督透明度
近年来,内蒙古监管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平台渠道、深化内容建设,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实处发力,不断提升财政监管透明度与公信力,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统筹谋划,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财政监管效能的关键环节。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处室负责人具体管”的责任体系。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部署任务;其他局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处室落实公开要求;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工作网络,确保高效运转。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牵头协调部门,配备专人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办。各业务处均设立1名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息报送、申请办理对接等工作,形成覆盖全局、反应迅速的工作网络。
三是明确功能定位,服务发展大局。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方面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财政监管中心工作,将公开要求融入资金监管、绩效评价、专项核查等业务全流程,确保政务信息有效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服务代表委员履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公开渠道畅通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操作流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根本遵循,制定并持续完善《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公开主体、范围、内容、程序、方式、时限、监督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严格审查程序,提升公开质量。全面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建立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机制,重点严把政治关、文字关、数字关、保密关、格式关。通过逐级审批、层层过滤,切实维护信息严肃性。
三是优化公开渠道,严把信息实效。将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作为主阵地,集中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党建信息、调研成果、通知公告等。建立政务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不予公开的信息,对因情势变化可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转为公开;信息失效后,及时进行失效处理,确保公开信息始终处于有效、准确状态。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公开服务效能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将财政监管重点工作进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成效、重要调研成果转化、服务代表委员工作亮点等作为主动公开的核心内容。通过局门户网站专栏、动态信息报送、上级平台刊载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展现监管工作成效与思考,增进社会公众、监管对象对财政监管工作的理解、认同与支持。
二是规范办事指引,优化服务公开。将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重点围绕银行账户管理、审批退税等业务事项,及时发布清晰、详尽的办事指南,明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监督渠道等核心要素。通过明晰公开渠道、承诺办理时限、规范操作流程,有效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财政监管服务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三是深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动态发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财税政策,准确传递政策背景、目标、要点,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提升群众对财政工作和财政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率,推动政策更好落地见效。
下一步,内蒙古监管局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巩固现有成果,在健全长效机制、拓展公开深度、优化公开体验、强化公开赋能上再下功夫,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财政监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