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纳沿线农村居民参与
本周二,国务院发布《农村公路条例》。
《条例》规定,现有农村公路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应当升级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沿线农村居民参与。乡道、村道的养护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者交由具备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财政部信息公告:2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处罚
本周二,财政部发布6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包括4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其中,1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部分分值设置描述不清晰,未具体量化”“部分技术要求未做分值划分”成立。2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中,2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校园配餐首个国家标准发布 推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国家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配餐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已于近日发布。该指南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
在原料采购方面,《指南》要求,要实行米、面、油等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并确保留存每批次原料的检验检测报告;每种大宗食品原料每年至少做一次全品类覆盖的检验检测,特别要对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进行检测。
据悉,我国目前中小学和幼儿园数量超过46万所,涉及学生超过2.37亿人。校园配餐产业规模已经占整个餐饮业近半规模,标准化建设是推动校园配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浙江拟规定:12种情形质疑事项不予处理
本周一,《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答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12种情形的,供应商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其中包括: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具备项目设置的资格条件,对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未提交质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等。
江西:拟将省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下调至80万元
本周二,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将2024年版集采目录中的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品目予以删除,增加了软件开发服务。目录共27个品目,其中台式计算机等4个品目必须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乘用车等6个品目必须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其他品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征求意见稿》还将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级100万元下调至80万元,市级50万元维持不变,县级5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四川:检查全省46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每家至少5个项目
近日,《四川省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公布,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
此次行动检查范围覆盖全省46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被检查代理机构2024年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清单,结合实际随机确定检查项目。代理项目数量不足5个的,全部检查;数量在5个以上的,至少抽取5个项目开展检查;数量在100个以上的,至少抽取10个项目开展检查。
内蒙古:专家评审费不得转嫁给代理机构或供应商
周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中小企业减负的通知》发布。
《通知》规定,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的委托,严格按照“谁委托、谁付费、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不得向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不得有偿提供采购文件。
《通知》明确,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采购人应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支专家评审费,不得将该费用转嫁给代理机构或供应商。
海南:6名评审专家被解聘,358名评审专家被暂停抽取资格
本周一,海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核查结果处理的公告》,对6名评审专家给予解聘,对358名评审专家给予暂停抽取资格。
公告列出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核查结果表,6名被解聘评审专家存在的问题包括:职称证书不合规,不具备入库资格;经与专家本人联系证实无中级以上职称;填写的职称证书为单位职称评审文号等。358名暂停抽取资格评审专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资料不全;评审品目与专业技术职称不匹配;未填写专家基础资料,无法核实评审专家符合性等。
江苏: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包括:评审过程中出现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通知》要求,有以上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甘肃: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求具备无纸化评审能力
本周二,甘肃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复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征集条件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申请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具备无纸化评审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评审工作。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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