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2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编制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工作的通知》(晋财综〔2021〕34号)有关规定,结合省直部门修改增设意见,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本目录分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和四级目录。 ?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2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编制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工作的通知》(晋财综〔2021〕34号)有关规定,结合省直部门修改增设意见,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本目录分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和四级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