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监管局:发挥典型问题通报作用 提升部门预算监管质效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09:11
江苏监管局:发挥典型问题通报作用 提升部门预算监管质效
近年来,江苏监管局着力在属地中央部门预算监管领域实行典型问题通报管理,有效发挥了通报工作加强管理监督、严明纪律规矩、推动问题整改的重要作用。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握好典型问题通报工作规律
一是认清通报工作“清醒剂”作用。典型问题通报不是简单的案例罗列,而是具有强烈警示性的“活教材”。通报将抽象的纪律和政策法规制度要求具象化,产生“敲警钟”“亮红线”“当头棒喝”的效果,促使监督对象拧紧思想开关,增强遵规守纪、规范管理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把握通报工作“压力阀”功能。通报是责任压力的有效传导器,不仅指向具体的人和事,更是向监督对象释放出层层压实责任的强烈信号,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各相关部门提高认识、主动作为、严格管理。三是吃透通报工作“治理钥”属性。通报是发现问题、剖析根源、推动治理的起点和重要环节。每一次通报,都是对制度机制、管理流程的一次深度“体检”。通过精准揭示深层次的漏洞、短板,有助于推动监督对象后续开展靶向整改、系统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通报一次、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二、精准系统发力,实现通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一是积极摸索总结通报工作规范。将通报工作嵌入日常监管工作环节。统筹考虑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监管要求,实行分类通报,选择不同的通报范围和方式,避免“大水漫灌”,坚持“对症下药”,不断总结改进通报频次、通报范围、通报信息量等要素,确保通报内容与受众的关联性,提升警示教育的精准度。二是持续开展、不断深化通报工作。今年以来,精心筛选整理银行账户年检、预算编制审核、决算审核和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工作中发现的极具代表性的典型问题,连续印发在苏中央预算单位2024年银行年检情况的通报、在苏中央预算单位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及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情况的通报、在苏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及决算审核发现问题的通报。三是注重提升通报穿透力,增强监管对象长期自我严格管理的内生动力。通报采用实名方式,不删减关键细节、不回避问题本质、不进行主观修饰,确保通报的问题内容完整、真实客观,监督对象能清晰、全面地了解问题的全貌,能有针对性地进一步自我检视,从反馈的情况看,良性循环的效果越来越明显。
三、突出闭环管理,持续提升通报促管理的监管效能
一是点穴剖析问题根源。集中力量深挖问题背后的本质原因,帮助预算单位找出思想认识、制度机制、工作方法、人员队伍、监督问责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直指问题症结所在。精准揪出问题反复出现的核心根源,便于预算单位对照查摆,为后续整改提供坚实基础。二是聚焦整改责任落实。督促预算单位针对通报中的问题进行对照分析研判,以刀刃向内的决心严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认定本单位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有问题应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整改运行机制,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同时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验证优化”的闭环。三是强化通报成果运用,推动管理升级。通报做到监管对象的全覆盖,直接送至单位负责人手中。很多单位收到通报后,主动整理并汇编问题通报,组织召开管理层会议专题研究,主动联系沟通情况,咨询整改及纠正方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内控机制、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主动联系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