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20条政策推动数字龙江建设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20条政策措施,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培育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新动能。 《措施》提出,对于经认定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平台企业,按照服务企业数量,省级财政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年认定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50户,省级财政对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其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履行统计填报义务、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的数字产业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核心团队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