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卜柯华名下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德贤东路8号院10号楼7层1单元701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8日10 时至2022年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卜柯华名下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德贤东路8号院10号楼7层1单元701号不动产,(权属证号为京(2018)大不动产权第0055502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月18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12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原拖欠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被执行人卜柯华名下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德贤东路8号院10号楼7层1单元701号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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