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关于梅赛德斯奔驰小型越野客车一辆(京QG80H5)(不带牌、不带指标)(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梅赛德斯奔驰小型越野客车一辆(不带牌、不带指标)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5日10时起至2022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梅赛德斯奔驰小型越野客车一辆(京QG80H5)(不带牌、不带指标)。
详情见标的物调查表、评估报告及附件。
评估价:1530260.00元;
起拍价:1270000.00元;
竞价幅度:6000.00元;
保证金:250000.00元。
特别提醒:该车逾期未年检,检验有效期为2021年9月30日,另该车有违章未处理(四笔共计18分、650元),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提前看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该车外观及性能等予以认可。竞买人必须符合当地过户政策。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有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需于拍卖开始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造成损失的,相关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公告内容,要求竞买人在竞买前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因拍卖物情况与预期不符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认可本次拍卖行为,并已知晓其参与本次拍卖行为后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
梅赛德斯奔驰小型越野客车一辆(京QG80H5)(不带牌、不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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