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龙湖东四路10号南贸花园三期地下室B1层066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8日10时至2024年2月9日10时止(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龙湖东四路10号南贸花园三期地下室B1层066号(证号: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02743号,建筑面积:26.64平方米)。(详情见附件)
参考价:定向询价价格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起拍价: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增价幅度: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执行依据: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1302民初7710号民事裁决书;如有需要,请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下载,若无法查询下载的可联系本院查阅(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二、拍卖标的物的特别提示
法院负责拍卖标的物清场交付。(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清场方式和交付日期)
1.该车位由物业代为管理租给他人使用中;暂无人向法院主张租赁权。
2.具体欠费情况以物业管理处查询为准,详情请竞买人自行到物业处了解。该车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为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租售管理,维护业主和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竞买人需满足《惠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租售管理办理》的相关购买和使用等条件。
4.关于拍卖标的现状,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了解,竞买后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瑕疵并自行处理。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或通过网络仔细看样。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龙湖东四路10号南贸花园三期地下室B1层0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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