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万盛区福耀路12号负1层4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7日10时至2024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重庆市万盛区福耀路12号负1层4号车位;车位建筑面积:30.38平方米,所在楼层为第负1层;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该车位所在车库整体以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渝2018万盛区不动产证明第000380371登记为准,单个车位尚未办理单独的权证,相关事宜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法院以及拍卖公司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标的物详情以评估报告为准。(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
注:1、本次拍卖成功后的交付以法院执行为准,拍卖平台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
2、据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前往标的物实地勘验,该车位实物地面编号为11;车位所在小区为“宇帝尚城”;为保障小区业主权益,本次拍卖仅限本小区业主购买,具体细则以法院执行为准;
3、据现场勘验,部分车位有遮拦、漏水、编号不清晰、以及有车辆停放占用等情况,现场未能联系到相关物业人员,需买受人自行前往实地了解核实,其他详情请以评估报告以及法院交付为准;
4、如有多人联合竞买,需在拍卖前7日向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相关办理事宜。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物业,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如土地出让金、大修基金等)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请各竞买人仔细查阅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评估报告等,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以上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
评估价:6.96万元,起拍价(保留价):5.6万元,保证金:2800元,增价幅度:450元(以及其整倍数)。
重庆市万盛区福耀路12号负1层4号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