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中山市南区渡兴东路88号新翠花园1-3幢、5幢地下车库143号小车位(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以中山市渡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将于2024年3月28日10时至2024年5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其名下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被执行人中山市渡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南区渡兴东路88号新翠花园1-3幢、5幢地下车库143号小车位【不动产权证号: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99907号】。 起拍价:46080元,变卖预缴款:46080元(已包含变卖保证金:9000元),增价幅度:9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变卖财产交易及过户可能会受到变卖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财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因资格限制产生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变卖标的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如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如因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竞买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山市南区渡兴东路88号新翠花园1-3幢、5幢地下车库143号小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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