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金牛街82-1号2-2-2(建筑面积93.366平方米)房产的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26日10时至2025年05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金牛街82-1号2-2-2(建筑面积93.366平方米)房产。
评估总价:205900元;
起拍价:175015元、保证金:3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
拍卖标的情况说明:
1、该房产朝向为南北,把西山,二室一厅,总层数17层,所在层数2层。所在层以实际勘察为准。实际详情请实际勘察;
2、该房产是否存在物业、水电、采暖、税、费等欠税、费及现存、潜在的实物上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亦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法院仅负责标的房产的实物交付,物业公司入住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入住手续引发的纠纷,本院不予处理。
3、房产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该房产以现状进行拍卖。该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该房产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房产实际情况以竞买人现场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房产现状的认可,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房产的预购登记面积可能与实测面积不符,房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房产面积差异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该房产是否设立居住权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4、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需视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房产交接后,如再次发生占用问题,本院不予处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房产的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买受人。该房产是否存在涉军产等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房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房产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该房产户籍信息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负责该房屋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
6、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物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滞纳金等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金额及流程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调查结果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7、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金牛街82-1号2-2-2(建筑面积93.366平方米)房产的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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