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山西长青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临汾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就临汾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CQZTF-2018-073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2年
4、预算资金:258953.6元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为准)。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加盖社保单位公章的缴费人员明细);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6、报价人上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7、报价人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8、报价人最近一次依法纳税的凭证(完税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并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
3、地址: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500米处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2018年11月5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3开标室,第3评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八、发布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57-309202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长青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北城花园3号楼2单元1604
联系人:栗女士
电话:0357-2881116
邮编:041000
E--mail:cqztgcxmglyxzrgs@163.com
十、招标公告公示期限:
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0日
山西长青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