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保养谈判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保养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8-103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保养 |
1项 |
400000 |
|
注:报价单位首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予以废标处理;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服务内容各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3、服务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纳税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近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截图;
10、现场勘察回复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3、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联系人:侯丽娟,薛珊,联系电话:0351-2021630
七、现场勘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白先生;联系电话:-0351-2021630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下午15:00
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51-2021630
联系地址:太原市南内环新晋祠路88号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丽娟,薛珊
联系电话:0351-2021630
联系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
十、本次谈判公告期限为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6日
十一、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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