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尧都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汾河尧都区段北芦村处排污口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汾河尧都区段北芦村处排污口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二、项目编号:SXDFYZB-2018189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内容共一个包,内容为汾河尧都区段北芦村处排污口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设计周期:30天
4、计划投资:325620元
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7、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五、供应商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受托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开户行许可证、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5、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本项
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北京时间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1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标大厅
八、发布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谈判人关注。谈判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谈判人。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尧都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634475073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新开路机关大院9号楼C座
邮政编码:04100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7-3307293
地址:临汾市市委党校家属楼1单元401室
邮政编码:0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