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录播室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录播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TZB-201810019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备注 |
1 |
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录播室 |
1 |
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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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具体的采购范围、报价范围、供货时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期:30天。
4、交货地点: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
5、预算金额:200576.00元。
四、参与报价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北京时间:8:00-11:00,14: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2层A户)。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六、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此项不做要求。)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此项不做要求。)
(4)报价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投标人纳税凭证(任意一次)
(5)报价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投标人交纳社保金凭证(任意一次)
(6)2017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需在社保证明中);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验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拉杆装订)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0层E户。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0层E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51-355022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2层A户
项目经理:肖洋
联系人:贾超
电话:18635102166,0351-8720040-806
传真:0351-8720876
电子信箱:xiaoyang426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