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大同市平城区人防工程社会购买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平城区人防工程社会购买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CQZC-2018030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8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大同市平城区人防工程社会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现需对上述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建议各供应商对人防工程服务需求等进行了解,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收集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 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需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服务地点:大同市平城区。
五、服务要求
符合采购方的需求,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六、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有有效的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建筑主体结构《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
(二)报名须携带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如投标单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具有有效的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建筑主体结构《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
6、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两份需加盖公章,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到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组报名。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5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平城区财税综合楼二层215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1月 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平城区财税综合楼三层302室)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磋商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大同市平城区永泰南路386号大同市平城区财税综合楼三层302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英
电 话:13111220403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春鹤、王寅
电话:0352-2392056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