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
磋 商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ZCT-[2019]-1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已由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90912]-0216号的抚松县县级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抚松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
2.2 招标编号:ZCT-[2019]-169
2.3 招标内容:为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提供设计及工程造价服务
2.4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3周;造价周期1周
2.5 项目地点:抚松县境内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737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项目业绩和履约记录;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10日,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五楼招投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抚松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4393590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15643234303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6212414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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