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对葫芦岛市新改建公厕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葫芦岛市新建(框架)公共厕所工程 |
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30立化粪池、外网工程等 |
02 |
葫芦岛市原有公厕改建为水冲型公厕工程 |
03 |
改扩建环保型公厕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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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7,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6,951,268.63 元。
其中 : 01 包最高限价金额: 3,698,254.00 元;
02 包最高限价金额 :2,213,014.63 元;
03 包最高限价金额 :1,040,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01 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02 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03 包: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钢结构式环保节能公厕(含焊接焊缝检测、拉伸检测、钢材质量检验)、(外墙材料及保温材料)防火、陶瓷洁具、环保节能公厕抗震、抗风、环保节能公厕防水】由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 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1 月 6 日 08:00 时起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葫芦岛市高新园区创客大厦 401 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 500 元 / 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11 月 26 日北京时间 09:30 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 53-1 号
项目联系人:孙青松
联系电话: 1370429535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创客大厦 401 室
项目联系人:王蕊
联系电话: 18842956777 、 0429-5559777
传真: 0429-5559777
邮箱地址: lnfcz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