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34980元。
最高限价金额:
834,980.00人民币元。 注:含暂列金外的一切费用,但不含预算造价咨询费。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投标人需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7.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4日 8:30 时起至2019 年11月20日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请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10: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华信大厦
项目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0416-3889908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9-17
项目联系人: 马俊
联系电话: 18301109758
传真: 0416-3202856
邮箱地址: 1717053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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