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执法车辆更新的采购公告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对市场监管执法车辆更新项目(项目编号:LNFSZC2019100007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市场监管执法车辆更新 |
查看 |
上海大众朗逸轿车5台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9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590000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采购;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采购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采购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3: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采购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递交完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到第二开标室(滚梯旁)等候。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8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5号
项目联 系 人: 杜先军
联系电话: 024-57505888
采购代理机构: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项目联系人: 周海宾
联系电话: 57766705
传真: 57766704
邮箱地址: fs_zfcg@163.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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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计划 |
附件: LNFSZC20191000076(二次).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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