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职工(在职、退休)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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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100%;2.报销范围包括:住院个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住院个人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自付的部分;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自付的部分;3.报销期限:从收件开始5个工作日内报销完毕;4.设置理赔专员,并附有固定联系电话,保证服务质量;实现与医保系统的无缝对接前,要求理赔专员每周到医院现场进行服务,实现快速理赔;5.实现对被保险人理赔与出院结算同步完成。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5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1,35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4日08:30时起至2019年11月18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11: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开标大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0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四号
项目联 系 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 18900915779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黄河南大街106号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 024-86136767
传真: 024-86803737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