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丹东市振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对振兴区九纬路53号装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01 |
振兴区九纬路53号装修改造工程 |
装修改造 |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DDXT201911003
2 、采购项目名称:振兴区九纬路53号装修改造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69,550.06元;
5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2 采购内容: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3 建设工期:合同中具体约定;
5.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
6 、其他要求:无。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需具备本工程相关内容,具有相应类似工程业绩,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优良,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 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 ”,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 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
2. 领取地点:丹东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99 号)
3. 领取磋商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 授权人需提供与本单位一年以上(含一年)经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或个人养老保险对账单 ;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上打印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套按顺序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上述材料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磋商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1. 递 交磋商响应文件截 止及 磋商 时间:2019 年11 月26 日14 时00 分( 北京时间) 。
2. 递 交磋商响应文件及 磋商地点:丹东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99 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3. 磋商文件售价:每份竞争性磋商文件人民币500.00 元,售后不退。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0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6 号
联 系 人:仇先生
联系电话:0415-2027034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99 号
项目联系人: 姜工
联系电话:0415-288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