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平县公安局委托,对建平县看守所铁桶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PZFCG-JZXCSCG-2019-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需求 |
01 |
建平县看守所铁桶工程
建设项目 |
大监室(35.56平方米)3间、常规监室(26.79平方米)16间整改,内容包括门窗防护栏加粗、加装钢网、室内悬挂点改造、铺位降低等。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26782.56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826782.56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须具备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员、质检员(装饰装修专业)、施工员(装饰装修专业)、劳务员、资料员持证上岗。
2 )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要求,在政府采购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建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委办发【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凡招标项目结束后,必须报建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3日 8 时30分起至2019年11月19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建平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113.230.236.116:5003/index.html)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报名要求: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工程项目杜绝转包和挂靠行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时所需材料于2019年 11 月13日—2019年 1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项目班子成员证件: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劳务员、资料员上岗证书;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项目经理亲笔签署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投标单位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
注: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 11月 29日北京时间 9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 1 1 月 13日至2019年 1 1 月 19日
八、公告发布媒体
辽宁政府采购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平县公安局
地 址:建平县红山街道泰安路25号
项目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13942122179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平县光明街与中兴街交叉口东北侧(创业孵化基地301室)
项目联系人:刘月
联系电话:0421-7885511、13464064141
传 真:
邮箱地址:hxjpbsc@163.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