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海城市南台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 海城市南台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9HJCG05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海城市南台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南台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管理,承担现场管理工作,保证运营期间在进水水量、水质符合南台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的情况下,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单位mg/L(主要污染物限于化学需氧量COD≦50 生化需氧量BOD5≦10 氨氮≦5(8)总磷≦0.5 总氮≦15 悬浮物SS≦10 色度≦30 PH6-9 大肠杆菌数103个/L 动植物油≦1 石油类≦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 |
3 年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386,048.00元/年。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4,386,048.00元/年。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备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有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海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城市开发区希望宜城小区4/6/8号楼10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日北京时间9: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府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3日 至2019年11月19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城市南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城市南台镇新昌大街
项目联系人:顾伟露
联系电话:1339031898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海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开发区希望宜城小区4/6/8号楼10号
项目联系人:张晶鑫
联系电话:0412-3334533
传 真:0412-3334533
邮箱地址:lnhj3334533@163.com
开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海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100163070305250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