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个合同包,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886767.98元。
最高限价金额:
一标段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447580.06元。 二标段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439187.92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工程、货物及服务。 7.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3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4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7.5一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6二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7投标人须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入库投标人。 7.8投标人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入库投标人。 7.9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7.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2日08:00时起至 2019年11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日北京时间0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8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宁省锦州监狱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山里86号
项目联 系 人: 鲁晓松
联系电话: 0416-7989227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416-371433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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