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盘锦市水利服务中心委托,对盘锦市节约用水规划(项目编号:PJZC2019110009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01 |
盘锦市节约用水规划 |
基本资料收集分析、现状供水、节水目标和指标、节水实施方案、节水保障措施、实施效果评价。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700000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700000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1月 11 日 8:30 时起至 2019 年 11 月 18日 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19 年 11 月 25 日北京时间 14:0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 天都饭店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 11 月 11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盘锦市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1段
项目联系人:赵春峰 联系电话:1370987129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项目联系人:吴冬梅 联系电话:13040158909
传 真:024-31084298 邮箱地址:lnjxyf@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613630104000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