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宏伟区政务服务中心受辽阳市宏伟区城乡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辽阳市宏伟区城乡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药剂(项目编号:HWCG201907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需求 |
01 |
辽阳市宏伟区城乡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药剂 |
规格参数:(1)聚丙烯酰胺(PAM)
含量》96%,分子量1200万以上,阴离子型
所需数量5吨
(2) 聚合氯化铝(PAC)
GB/T22627 —2008;AL2O3固体≥28%,盐基度35--90%。水不溶物:固体≤1.5%、PH:3.5—5.0铁:≤5.0%,砷:≤0.0015%,铅:≤0.006%
所需数量200吨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597100元。
最高限价金额:5971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金证明;
(2)供应商应为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各市政府采购网(不含大连)完成网 上电子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注册网站截图)。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3日时起至2019年11月15日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宏伟区政府三楼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室(317)
发售价格:免费。
采购文件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5)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入库信息截图加盖公章;(6)询价日
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资金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询价日
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登录“信用
等渠道查询,打印报名供应商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
原件报名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
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9: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宏伟区政府招标室(318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 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5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阳市宏伟区城乡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辽阳市宏伟区宏伟路139号
项目联系人:张建
联系电话:0419-5169565
采购代理机构:辽阳市宏伟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阳市宏伟区健康路9号
项目联系人:冯宇飞
联系电话:0419-5315138
传 真:0419-5315138
邮箱地址:414804650@qq.com
开户行:工行辽化支行
账户名称:辽阳市宏伟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保证金截止2019年11月18 日14: 00 ,请以电汇形式缴纳 )
账号:0711020309264001851
辽阳市宏伟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 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