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受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委托,对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监测车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d2019100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于 2019年10月17日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10月18日至10月24日接受报名,因报名企业不足三家,应采购人要求,现再次发布采购 公告 ,原报名有效,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监测车 |
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
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720,0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720,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 改装后的车辆必须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布的产品公告,其公告类型需为“检测车”或“监控车”(提供产品公告复印件),具有国家 3C 认证,保证能够顺利上牌。
7.2 车辆改造需考虑车载设备的安装、固定、减震和采样等方面,确保这些仪器设备能够在车上正常使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 — 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咨询电话 : 0429 - 3023831 、 3023833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1 月 13 日 8 时起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1 2 月 10 日 9 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开标三室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龙湾大街 24 号
项目联系人: 付征宇 联系电话: 13842901088 6661519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 5 路 47-1 号
项目联系人:高勇 联系电话: 0429 - 3023831 、 3023833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 20005675079000017718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2019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