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1、采购条件
本服务项目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已由 松原市财政局 以 松财采购【2019】133号文件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采购概况
2.1 采购范围及内容:
第一标段:
(1)项目内容: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60000.00元
(3)项目编号:SYZB2019-64-01。
第二标段:
(1)项目内容:特种业务用车1辆,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35500.00元。
(3)项目编号:SYZB2019-64-02
2.2 交货地点: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3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2.4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2.5 售后保障:按照车辆生产厂商质量担保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之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持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及服务及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同一标段的投标。
3.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4、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2日17时00分,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采购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地点为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二(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77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38-2290012
采购代理机构:松原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蒲先生
电 话:0438-266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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