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辽阳县吉洞峪满族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取暖用煤
采购公告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受辽阳县吉洞峪满族乡人民政府委托,对辽阳县吉洞峪满族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取暖用煤(项目编号:LNXS20191210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辽阳县吉洞峪满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楼取暖用煤 |
锅炉用煤,原煤,5000大卡以上,杂质小于1%,全硫小于等于1%。 |
300吨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195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195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1日9时起至2019年12月13日16时止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华云路帅府小区东五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500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检测报告
以上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有年检证明。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14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阳县吉洞峪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辽阳市辽阳县
项目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1384198885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地 址: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华云路帅府小区东五号
项目联系人:杨欣慧
联系电话:19824487490
传 真:
邮箱地址:1740194217@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
账号:0711020709100057958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辽阳县分公司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