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丹东市公安局委托,对 丹东市公安局移动处警APP终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CGJC201907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丹东市公安局移动处警APP终端采购项目 |
移动处警APP系统采用一级部署多级应用设计,承载网依托公安信息网及运营商专线,核心建设内容要求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1 、指令流转服务。
2 、移动处警APP后台服务。
3 、移动处警APP管理端。
4 、移动处警APP应用端。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9.463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89.463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 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 业 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 会 计 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 和 专业 技 术 能力;
4 、有依法 缴纳 税 收 和社会保障 资 金的良好 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 购 活 动 前三年内,在 经营 活 动 中没有重大 违 法 记录 ;
6 、本 项 目 不允 许联 合体参与 磋 商;
7 、合格供 应 商 还 要 满 足的其 它资 格条件:
①磋商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磋商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磋商供应商。
③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政府采 购 供 应 商入 库须 知
参加 辽宁 省政府采 购 活 动 的供 应 商未 进 入 辽宁 省政府采 购 供 应 商 库 的, 请详阅辽宁 省政府采 购网站 “首 页 —省 级 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 购 供 应 商入 库 ”的相 关规 定,及 时办 理入 库 登 记 手 续 。通 过 信息核 对 后供 应 商即可在政府采 购网 登 录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咨询电话:0415-2211262)。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17日止 (办公时间:上午9:00-16:30,节假日除外),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丹东市市政府一楼交易文件编制科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开标室一。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17日止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丹东市公安局
地 址: 振兴区江城大街15号
项目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13591528015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蒋艳 联系电话: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cghwb@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