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至2022年购买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至2022年购买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至2022年购买服务;
2.2招标编号:CEITCL-JL-ZCFW-200220;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预算:5007508.64元;
2.5项目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3358号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服务期:从中标日期起36个月;
2.8服务范围:劳务派遣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括劳务派遣等相关服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及以上(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
3.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0日至2020年0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括劳务派遣等相关服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誉证明截图、公司2019年-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材料,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即可);
以上证明材料需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件登记报名,如通过邮件登记报名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于招标文件获取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件邮箱“1666525847@qq.com”,我司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招标文件费并线上发送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1日下午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3358号
联系人:杨铭宇
联系电话:16604411009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3689824855
监督单位: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84648564
日期:2020年03月10日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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