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客车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0—0010 1.询价条件 受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对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客车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客车采购; 2.2采购预算:450000元; 2.3供货期:45天 ;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5供货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3.2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的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预算价的投标。 3.6投标人所投标书必须是胶装密封标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7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但要求报名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本项目开标,如报名后不按时投标,采购中心将其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两年内不得参与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的任何政府采购项目。 4.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0年3月10日8点30分至 2020年3月12日下午4点期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等和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所有文件打印或复印后加盖企业公章(红章)并扫描成PDF文件后以电子邮件方式邮至476996322@qq.com邮箱内报名。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我们将询价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寄至贵公司报名时的电子邮箱内,贵公司收到文件后即可着手制作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由于疫情原因,要求前来我中心投标的供应商只允许1名人员前来,确保没有发热且必须佩戴口罩,到我中心后登记并不得随意走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石永明 电 话:15326307888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431-82376186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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