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招标项目
一、招标条件
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职工工作餐招标项目; 2.2 项目编号:XYZX-2003-1;
2.3 招标内容:负责全院职工午餐及值班人员晚餐(双休日及节假日依值班人员情况保证供餐);
2.4 采购预算:每年用餐费用约1029264元; 2.5 服务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
2.6 服务期:三年。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需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和送餐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并具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3.3 纳税证明:投标人近六个月连续依法纳税证明; 3.4 提供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可网查); 3.5 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需提供自成立当年至2020年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3.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3日至2020年03月2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在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六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单位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需提供自成立当年至2020年的资信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04月07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77180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路105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854358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