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暨贵港市公安局执法监督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暨贵港市公安局执法监督中心(二次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暨贵港市公安局执法监督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9】1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专项补助和市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GZC2020-G2-00544-ZLZB
建设地点:贵港市看守所北侧
建设规模:贵港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暨贵港市公安局执法监督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400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 3967264.00元
要求工期: 80 日历天,定额工期 8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贵港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暨贵港市公安局执法监督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4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设计单位: 广西恒企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地矿梧州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 年 03 月 17 日 8 时 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 贵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当地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5.3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填写)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将自动核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及人员状态。投标单位专职投标员确认核验结果,验证状态为无效的,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R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的前提下,与工程进度完成情况挂钩,按完成进度支付。按工程完成的进度经建设单位、监理人、承包人三方书面认可:合同范围内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须附上经监理签字认可的完整的质保资料);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且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造价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结算经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扣除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保留金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将保修金的100%(无息)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就核准的工程进度款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 发布媒介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1.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数字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港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港市建设西路558号 地 址: 贵港市港宁花园B区117号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周警官 联 系 人: 包工
电 话: 0775-4572277 电 话: 0775-436453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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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0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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