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五所学校少年宫设备采购项目
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恒鼎公招(货物)2020-004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班玛县五所学校少年宫设备采购项目 |
1 |
75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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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01 至 2020-04-08 17:30:00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九楼(10905室)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87546334@qq.com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22 09:00:00
七、 投标地址: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4-22 09:00:00
九、 开标地址: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班玛县五所学校少年宫设备采购项目 |
10000 |
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82010000000446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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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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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75-8322773 (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4)请各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邮寄后请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注:因邮寄过程中出现问题影响正常开评标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甄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141094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九楼10901、10903、10905室
2、采购人名称: 班玛县教育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975-8322773
传真: 0975-8322773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班玛县财政局
联系人: 班玛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0975-7352403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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