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龙嘉机场专线路跨街广告牌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郑先生13844066876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5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15714304043
二、 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龙嘉机场专线路跨街广告牌项目
2.采购编号:WLJM202004-032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55万元。
4.租赁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采购范围:长春龙嘉机场专线路跨街广告牌一座,尺寸不小于36m*6m*2m。
6.户外广告媒体座落地点: 龙嘉机场专线路跨街桥B1(出机场第二块)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8日08时30分至2020年4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职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中,邮件标题注明“租赁龙嘉机场专线路跨街广告牌+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我公司在收到报名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通知报名是否成功。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0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1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421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六、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714304043
监督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文件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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