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采购项目
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法规和东丰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东丰县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东丰县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200318】-0019
三、采购预算:30.168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群测群防体系的运行、维护和看管等,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和无行贿信息的截图;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为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另携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备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红色鲜章到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领取谈判文件,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谈判文件应当于2020年4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送达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定于2020年4月16日9:30时,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水利局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
联系人:张开富
联系电话:13943710931
采购代理机构: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联系人:王文东
联系电话:0437—655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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