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南屯基镇北屯基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东丰县南屯基镇北屯基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承包人。
2、项目名称:东丰县南屯基镇北屯基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20200327】-0033
采购预算:69.876万元
3、谈判内容: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详见谈判文件。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4.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
4.4外埠投标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执行。
4.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资格。
4.6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和无行贿信息的截图;
4.7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为本企业注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10日(节假除外)每天8:30-11:00,13:30-16:00到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和谈判时间、地点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6.2谈判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东丰县南屯基镇
联系人:朱逸风
电话:13278392522
招标代理机构: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药业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北走30米东侧
联系人:王文东
电话:0437-655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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