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一站式文书送达服务项目(QXQZC2020G30324)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QXQZC2020G30324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2. 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生产厂家不得同一合同项目经销授权不同的投标人;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20-04-08 至 2020-04-28 09:30:00
上午: 00:00-12:00
下午: 14:30-23:59
2.获取(发售)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www.qingxiu.gov.cn/qxcg/。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文件,2020年4月7日起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本项目采购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采购文件等的操作指南”)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免费下载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28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八、 开标时间: 2020-04-28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十、 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疫情期间,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四)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会秀路10号璧秀苑7栋202号房。 收件人:陈工、周工 联系电话:0771-5682313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振林
联系电话: 13978803588
传真: 07715785589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会秀路10号璧秀苑7栋0202号房
2、采购人名称: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梁主任
联系电话: 0771-5679732
传真: /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
联系人: 0771-5826232
监督投诉电话: 0771-5826232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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