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园林垃圾生态化处理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20-574
1. 招标条件
朝阳区园林垃圾生态化处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朝阳区园林垃圾生态化处理
2.2 招标内容:园林垃圾做生态化处理等。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4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控制价:366.108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资源再生利用等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楼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5月7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8.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21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441010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9.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注:招标公告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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