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丹东市]丹东市志愿军公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2程
一、招标条件 |
丹东市志愿军公园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发改审批字〔2020〕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东市志愿军公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滨江东路南侧(原珍珠公园) 2.工程规模: 绿化专业: 丹东市志愿军公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内的景观施工、道路施工、公园内绿化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工作。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210101TP002005649001001 |
丹东市志愿军公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对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进行EPC总承包招标 |
561 | |
4.工期要求:2020年05月18日 开工至 2021年11月30日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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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其它要求:3.1投标单位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内容。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风景园林专业或园林专业)资格;拟派的其他人员需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四、投标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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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09日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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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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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地址: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号—1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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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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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说明: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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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4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售后不退 |
六、其他说明 |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有效期内的,副本内页); 2、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以上材料联合体各方都应准备。(注:1、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
八、招标人信息 |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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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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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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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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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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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6号 |
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
邮编: |
118000 |
邮编: |
118000 |
联系人: |
房伦革 |
联系人: |
徐先生、李女士 |
电话: |
0415-2120533 |
电话: |
0415-2238755 |
传真: |
0415-2120533 |
传真: |
0415-223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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