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鞍山市]鞍山市判甲炉污水厂(河南路)截污管网工程EPC项目
一、招标条件 |
鞍山市判甲炉污水厂(河南路)截污管网工程EPC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发[2020]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判甲炉污水厂(河南路)截污管网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河南路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项目主要对河南路截污管网进行改造,部分位置新建污水管线,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新建河南路截污管网工程:新建河南路(越岭路-过河段A点)DN800、DN1000截污总管2357米;新建河南路(建国东路-新一中)DN600、DN700截污总管871米;河南路(建国东路-新一中)段现状雨水管网破损恢复,新建DN400、DN600雨水管1210米。(二)截污管管网恢复工程:河南路(陈台路-过河段A点),现状DN700管线开挖翻建350米,其余管道清淤疏通311.6立方米;河南路(新一中-越岭路)段,现状管道清淤疏通228立方米;截污管网(千山中路-建国东路),现状DN600管线开挖翻建90米,其余管道清淤疏通163.4立方米;判甲炉污水厂进水总管(过河段A-污水厂厂前),金属双胀环进行管道点位修复10处,现状管道清淤疏通321.1立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210101TP002005658001001 |
鞍山市判甲炉污水厂(河南路)截污管网工程EPC项目 |
该项目主要对河南路截污管网进行改造,部分位置新建污水管线,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新建河南路截污管网工程:新建河南路(越岭路-过河段A点)DN800、DN1000截污总管2357米;新建河南路(建国东路-新一中)DN600、DN700截污总管871米;河南路(建国东路-新一中)段现状雨水管网破损恢复,新建DN400、DN600雨水管1210米。(二)截污管管网恢复工程:河南路(陈台路-过河段A点),现状DN700管线开挖翻建350米,其余管道清淤疏通311.6立方米;河南路(新一中-越岭路)段,现状管道清淤疏通228立方米;截污管网(千山中路-建国东路),现状DN600管线开挖翻建90米,其余管道清淤疏通163.4立方米;判甲炉污水厂进水总管(过河段A-污水厂厂前),金属双胀环进行管道点位修复10处,现状管道清淤疏通321.1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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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0年05月18日 开工至 2021年05月18日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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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且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责任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总承包合同或监理合同);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
四、投标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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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06日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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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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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地址: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开标室(可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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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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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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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0年05月05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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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
八、招标人信息 |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
孙恒志 |
姓名: |
白荟琦 |
单位: |
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单位: |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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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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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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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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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光谱路16号辽宁激光产业园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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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114001 |
联系人: |
孙恒志 |
联系人: |
白荟琦 |
电话: |
0412-2260082 |
电话: |
0412-2211900 |
传真: |
|
传真: |
0412-2211900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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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lnzhcgdl@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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