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计招标已由葫发改发字【2020】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葫芦岛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葫芦岛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龙港区茨齐路与文艺路交汇处西北
2.3招标范围:设计招标
2.4建筑规模:葫芦岛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占地面积4902㎡,总建筑面积11000㎡。
2.5工期要求:2020年5月-2020年12月
2.6资金来源:葫芦岛市财政资金
2.7概算投资:13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工程服务设计类: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综合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等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
3.2本次招标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取网上传输和邮寄等形式。
3.3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购买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3.4投标企业需要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主题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陆”→“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 17 日至2020年04月22日期间,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4.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请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上递交指定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址:葫芦岛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昊宇
电话:18042991988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11楼
联 系 人:王进
电 话:0429-315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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