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1.招标条件
2020年新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服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2020-48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
2.2项目名称:2020年新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园林工程、雨水边沟、道路、围墙及门牌等
2.4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范围为: 2020年新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工程)一标段至十四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采购预算:47.5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岗位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年以上专业监理经验。监理员具有监理岗位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根据长财采购[2019]594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4月 24日至 2020 年 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在长春市瀚邦凤凰传奇C座702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开户许可证;(6)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瀚邦凤凰传奇C座702购买招标文件,或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dingzhengzhaobiao@163.com,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431-80563156)。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5月 20日 13 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瀚邦凤凰传奇C座702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31-845120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瀚邦凤凰传奇C座702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0431-80563156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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