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一批次监理
1.招标条件
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一批次监理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20-45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一批次监理
2.2招标编号:JLXR-GC2020-037
2.3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招标范围:一标段:长春市伊通河南南段及净月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东滨河路道路排水工程(福祉大路-K3+260);二标段:长春市伊通河南南段及净月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东滨河路道路排水工程(K3+260-K7+640);三标段: 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东滨河路-新城大街),上述三个标段监理。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
2.7采购预算:最高折扣系数0.3。最终监理费计价基数以净月区项目审核中心出具的工程结算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采用插值法计算确定,经折扣后监理费用:一标段不得超过90万元;二标段不得超过130万元;三标段不得超过169万元。
2.8监理费报价:投标人应在最高折扣系数的基础上,采用优惠系数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00。(例:投标人在最高折扣系数的基础上优惠20%,则投标报价系数应为0.8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一旦某个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随后其他标段中将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3.8外埠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查询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608室购买招标文件或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xrgc888888@163.com,联系人:田润,联系电话:0431-81682210,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电子证书;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二、三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室(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保证金壹万柒仟元整,二标段保证金贰万伍仟元整,三标段保证金叁万元整。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2806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人:田润
联系电话:0431-81682210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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