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人民法院长岭县巨宝山法庭、太平山法庭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if !supportList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岭县人民法院长岭县巨宝山法庭、太平山法庭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长岭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岭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长岭县人民法院长岭县巨宝山法庭、太平山法庭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 JLJZ-ZB2020-14 ;
2.3建设内容: 审判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
2.4建设地点: 长岭县巨宝山法庭、太平山法庭 ;
2.5计划工期: 预计为两个月(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 19432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且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企业应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投标单位应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3.11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 4.2首先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ggzy.jlsy.gov.cn),按照规定进行诚信息库入库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松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8楼电子认证室(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入将无法参与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2日13时00分,地点为地点为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岭县人民法院
地址: 长岭县
联系人: 张主任
电话: 1350094796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二胡同东行30米青少年科技中心二楼
项目联系人: 黄工
电话:0431-81884705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